如何抑制白癫疯扩大灵宝案:中国式解决问题的“非典型性”范式
事件脉络:民发帖——警察抓人——舆论关注——“*府受到伤害”——上级*府道歉——当地*府道歉赔偿角色脉络:民——警察——媒体——灵宝*府——河南省*府——灵宝*府 王帅上发帖 警察千里追“凶” 据《中国青年报》4月8年报道,08年5月,河南灵宝市*府违法“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身在上海的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于今年2月12日上发帖,因言获罪,3月6日灵宝市警跨省来到上海将其抓捕。【详细】 上级*府官员定性道歉 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作为河南省的公安厅长,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在这里我也向大家道歉。——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 灵宝*府登门道歉 公安局副局长被停职 4月17日下午,灵宝市相关负责人远赴上海,专门向王帅道歉,并启动国家赔偿。拘留7天共赔偿783.93元。王帅表示接受道歉。同时,灵宝市公安局对办理王帅案的警官做出处理,副局长等4名警察被停职,局长书面检查。灵宝市委市*府表示:“市委、市*府负有领导责任。在信息中心发布的回应,造成的不良影响,敬请媒体朋友谅解。我们已向三门峡市委、市*府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向王帅及家属赔礼道歉。”2008年下半年 王帅和父亲通电话时得知,家乡大王镇要用以租代征的形式征地五六百亩。随后,王帅就通过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举报,一直没有结果。2009年2月12日 王帅在上发帖,影射当地*府以租赁方式征用土地。2009年3月06日 灵宝市刑警大队和警大队的民警以帖子涉嫌诽谤罪而将王帅刑拘。2009年3月06-09日 王帅被羁押于上海市第二看守所。2009年3月10-13日 王帅被拘留于河南灵宝市看守所。2009年3月13日 因“犯罪证据不足”,王帅被取保候审。2009年4月8日 《中国青年报》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为题报道了此事件。2009年4月10日 灵宝**公众帖出关于《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一稿有关情况的回复,称《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严重失实,概念混淆,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2009年4月16日 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下午做客人民就此事公开道歉,称拘捕有误。2009年4月16日 灵宝市委、市*府发了《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承认了公安机关执法有过错,并对相关征地的补偿每亩按2.89万元的新标准执行。2009年4月17日 灵宝市派出了3人小组赶赴上海,专门向王帅表示道歉,并按照国家赔偿规定给予783.93元赔偿。 法律? ——天上掉下个诽谤*府罪 《刑法》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但在上述案件中,地方*法机关都随意将公民的批评定性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目的就是为了以公诉代替自诉,以便用“诽谤”罪名对胆敢批评*府或*府官员的公民施以严惩。【详细】 媒体监督? ——“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 4月10日下午18时30分,灵宝**公众上出现一篇管理员发出的帖子:关于《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一稿有关情况的回复,落款是“灵宝市信息中心”。文章称,报道给灵宝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造成了不良影响。【详细】 上级道歉——峰回路转 灵宝县登门道歉 事态至此得到纠偏,公众关切稍许平复。然而,以灵宝一地之窥,事件仍有更多启示。当初跨省追捕民告成,民情激愤舆论讨伐,公众实则期待灵宝市*府能自承错误、亡羊补牢,至少能平抚对一地*府知错就改的哀伤希望。可惜,灵宝市*府深陷“给点教训”的驭民逻辑,甚至放出“舆论批评伤害领导”的公开回复,让公众见识了地方*府的“魄力”和“底气”。直至上层领导率先道歉,才拉住灵宝市*府咄咄逼人的反制架势。这番峰回路转,着实让公众愤懑难言。【详细】 王帅是谁?我不是上有人说的什么英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想为家乡父老说几句公道话,当然,也包括我自己的父母和亲戚。我本来也像周围许多人一样,默默工作,挣钱养家,期待早日买上房子,结婚,过幸福安稳的日子。但这次春节回家,当我知道当地*府把乡亲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很低的价格征用之后,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当然我也有私心,我要维护我家的利益。 如果没有络 ——写信、上访 如果没有络,王帅只能写信反映或者上访,写信会面临石沉大海的结果,上访就要冒着被当成精神病的风险。 如果没有传统媒体关注 ——王帅有再次被刑拘的可能 在此事件中络的热议和批评并没有让灵宝*府动摇,反而指责报道影响了形象,对领导产生了不利影响。而在中央级媒体的介入之后,特别是邀请到灵宝上级领导人之后,灵宝县的态度才有所转变,诽谤案也才撤销,否则王帅有再次被刑拘的可能。 如果没有领导表态—— 或许会是同样的结果,或许我们还在争论批评,或许我们会审美疲劳。但有一点肯定,在上级领导人的表态后,事情向好的结果进展的速度加快了。
以灵宝案为例,通过络和舆论炒作来解决问题的案例越来越多,不妨暂且将这种解决问题的范式成为“灵宝范式”。而省略络和媒体的环节,范式就变成了上访。“灵宝范式”给我们提供的是一个不靠上访也能解决问题的方式。虽然舆论一直在关注公权的滥用、言论自由,而忽视了灵宝案核心的土地征收问题是否解决,但,在“灵宝范式”下,土地问题至少有了可以解决的希望。“灵宝范式”,既不是最有效的方式,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它只是我们在完全变成法治社会之前的所有问题解决方式中的一种,是一种“非典型性”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