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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烟台市开办零售药店手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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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烟台市开办零售药店手续


烟台市一市民想在芝罘区内开一药品零售店,经药监局有关人员回复烟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核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提交材料


  (一)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开办者的申请报告;


  2、拟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等相应药学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所学专业、学历、简历、现在单位及职务、职称、拟从事工作);


  3、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4、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 验收发证需提供的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对照《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的自查情况报告


  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审查表;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拟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图;


  6、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7、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执业单位需变更)及聘书复印件,药学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等;


  8、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质量管理人员配置的证明文件;


  9、药品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10、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1、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守法经营的保证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采用A4纸型,并左侧装订。


  审批流程


  (一) 资格审查:


  1、提出申请


  2、资料审查合格后,市局组织人员看现场


  3、合格后,下达资格审查批复文件(不合格,书面通知县市局或申请者)


  (二) 验收发证:


  1、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2、资料审查合格后,市局组织人员验收审核合格报市局窗口;


  3、审核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4、不合格,限期整改(1个月),自查合格后按首次验收发证程序申请复验;


  审批时限


  1、格审查时限:市局收到全部资料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验收发证时限:市局收到验收资料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说明


  本事项不收费


  联系方式


  烟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


  服务电话:6631624


  办公地址:烟台市行*审批中心三楼 (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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